利比亚ECTN

根据该法令规定,凡是发货至利比亚港口(TRIPOLI的黎波里等港口)或者经过这些港口运往其它目的地的货物都必须申请EC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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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介绍

  利比亚ECTN(ELECTRONIC CARGO TRACKING NOTE)是利比亚目的港海关执行的一项新的进口预申报政策,该政策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根据该法令规定,凡是发货至利比亚港口(TRIPOLI的黎波里等港口)或者经过这些港口运往其它目的地的货物都必须申请ECTN。每一份提单需要申请一份ECTN证书,并将ECTN号码显示在提单上,目的港清关时必须提供一份生效的ECTN证书。如不能提供将视为触犯利比亚海关条例,货物无法正常清关并要缴纳高额罚金。

  利比亚ECTN为进口货物电子预申报证书,类似于非洲大部分国家操作的电子货物跟踪(BSC、BIECT、FERI、BIC、CNCA、ECTN、BESC、ICTN等),虽然叫法不同,性质和操作流程类似。

  需要办理利比亚ECTN LIBYA ECTN的港口:的黎波里ECTN,班加西ECTN,米苏拉塔ECTN,胡姆斯ECTN,以及从利比亚港口中转至其它目的地的货物。

  办理利比亚ECTN需要提供的文件:

  1、填写完整的ECTN申请表(我司提供)

  2、出口报关单扫描件(符合要求的报关预录单也可以接受)

  3、目的港清关用的箱单发票(发票上需要体现出FOB货值,运费,保费(如果CIF条款)以及贸易条款)

  4、正本提单扫描件(如果需要先分配ECTN号码,可以先提供带有准确SHIPPED ON BOARD日期的船公司格式提单)

  利比亚ECTN办理流程:

  1、按照以上要求将申请文件发送到我司。

  2、我司收到贵司的申请文件后,会根据贵司提供的资料核算出该票ECTN的费用,与贵司确认好费用支付方式后,根据支付方式出具费用明细给贵司安排付款。

  3、我司操作人员会对贵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件进行指导修改,文件无误后根据贵司提供的资料制作ECTN DRAFT 草本供贵司确认。

  4、草本确认后根据贵司要求申请分配ECTN号码,ECTN号码一旦分配必须在4天内(日历日)完成办理,否则该ECTN将被取消,费用不会退回。ECTN号码一旦分配除签单日期外,其余任何信息更改都会产生更改费用请知悉。建议贵司可以先核对ECTN信息,待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根据能签发正本提单的时间来要求申请分配ECTN号码,以便于能够在4天之内完成ECTN的申请和批复。

  5、收到正本提单后我司会系统上传并提交目的港审批机构最终审核批复,目的港审批机构正常审批时效为2-3个工作日。

  6、ECTN批复后,我司会将批复的正本ECTN证书通过邮件发送给贵司,贵司转发给收货人目的港清关使用即可。ECTN为电子货物跟踪单,正本文件为PDF格式电子版本,没有纸质证书,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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