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塞内加尔必看!ECTN/CTN 认证办理全流程及合规要求!
ECTN是 Electronic Cargo Tracking Note(电子货物跟踪单)的英文缩写,在塞内加尔也被称为 BESC(法语:Bordereau Électronique de Suivi des Cargaisons)或 BSC(法语简写)、CTN(Cargo Tracking Note)。简单来说,这四个名称本质上指的是同一份文件,只是语言和简称习惯不同,中文统称为“电子货物跟踪单”或“货物跟踪号”。
ECTN是塞内加尔海关与港务局强制要求的官方电子备案凭证,用于全程监管货物运输、防范走私与贸易欺诈,是出口塞内加尔海运货物的必备清关文件。

01、为什么必须办理?
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塞内加尔正式启用新版 ECTN 系统;根据海关最新条例,所有通过达喀尔港(Dakar)及其他港口进出口或中转的货物(包括集装箱、散货、滚装、拼箱、空运货物)均必须办理ECTN。
不办理将面临以下严重后果:
目的港清关失败:货物到港后无法办理清关手续,被海关扣留;
船公司拒绝签发提单:许多船公司要求必须在提单货描处显示ECTN号码,否则不予签单;
高额滞港费和罚款:滞港超过3天按货值0.5%/天收取滞港费,超过7天货物可能被拍卖;
货物可能被退回起运港,产生巨额往返运费;
补办费用高昂:事后补办通常需要支付正常费用2-3倍的罚款。
以下情况均需要办理ECTN:
发货至塞内加尔境内所有港口(达喀尔DAKAR、济金绍尔ZIGHINKOR、考拉克KAOLACK等)的货物;
经达喀尔港中转至马里、冈比亚等其他目的地的货物;
海运、空运、陆运所有运输方式的货物(2026年起空运货物也纳入强制范围)。
申请塞内加尔ECTN需要提交以下核心文件:
基础申请资料:
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由办理机构提供模板,需完整填写并签字;
提单副本(Bill of Lading Copy):可接受草稿件或格式稿,需显示船名航次、集装箱号、装货港、卸货港等信息;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需包含HS编码、货物详细描述、FOB价值、目的港等信息,货物描述须与提单完全一致,不能使用“样品”“配件”等模糊表述;
装箱单(Packing List):明确货物的包装方式、数量、毛重、体积;
出口报关单(Customs Declaration):部分机构要求提供。
补充文件(视情况):
海运费发票(Freight Invoice):如商业发票中未单独列明运费,则需提供;
原产地证明或产品合格证明:针对机电产品、化工品等敏感货物(2026年新增要求);
进口许可证:视进口商资质而定。
特别注意: 收货人在目的港清关所使用的提单、商业发票和海运费金额,必须与申请ECTN时提交的文件信息完全一致。如有差异,将导致目的港无法清关。
04、办理流程(五步完成)
塞内加尔ECTN的办理流程分为以下五个核心步骤:
第一步:提交申请资料
将上述申请表、提单副本、商业发票等资料提交给办理机构进行初步审核。
第二步:费用支付并获取ECTN号码
审核通过后,办理机构出具正式报价单,申请人支付费用。到账后,机构同步生成ECTN草稿和ECTN号码,将号码发送给申请人。
提示: 凭提单号、柜型柜量等基础信息,即可先行获得ECTN号码,无需等待正本提单签发。
第三步:将ECTN号码提供给船公司
申请人将ECTN号码提供给船公司,要求船公司将号码标注在提单的 “货物描述”栏或“特殊条款”栏(注意:不能只标注在备注栏)。
第四步:提交最终文件
正本提单签发后,申请人将正本提单扫描件连同商业发票、运费发票等提交给办理机构,审批时效一般为2-3个工作日。
第五步:获取正式ECTN证书
批复后,办理机构将正式的ECTN正本证书(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申请人。申请人需将此证书打印或转发给目的港收货人、货代或船公司,用于目的港清关。
⚠️ 特别提醒:塞内加尔CTN已全面实行电子化,没有纸质证书。正本文件为PDF或DNF格式,具有唯一追踪码,等效于纸质凭证。请务必在船开前后3-5天内启动申请,切勿等到货物快到港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