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港ACD认证详解:适用范围、文件要求与操作流程!
时间: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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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通过海运方式发往苏丹港的货物(包括普通箱装货、散货、重大件货物如工程机械、车辆、卡车,以及各类原材料等),一律必须完成ACD申报,没有任何例外或豁免情况。
ACD认证适用于所有货物类型,范围极其广泛。出口商(发货人)、航运公司及货代三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必须确保每一票提单项下的货物都已取得有效的ACD申报编号。

提单草稿:须包含收发货人、通知方的完整名称及地址,中英文品名,件数、毛重、体积、箱封号。该草稿内容必须与后续签发的正本提单完全一致。
商业发票:应列明买卖双方抬头、贸易术语(如FOB、CIF)、单价、总价、币种,并加盖出口商公章或中英文对照章。
原产地证:需体现买卖双方信息、运输信息及货物信息。
装箱单:应包含运输与物流信息、商品描述、数量等内容。
认证申请操作步骤简述
订舱及准备单证:向船公司或货代订舱并取得放舱后,草拟提单、商业发票及运费发票。
提交申请并缴费:在货物装船前至少5天,将提单草稿、箱单、发票等申请资料打包发送至指定机构,并完成付款。
确认提单并安排装船:取得ACD编号后立即同步给船公司,该编号必须显示在正本提单上,否则货物将无法在目的港清关。
归档及同步信息:将ACD证书、原产地证、保单等清关所需文件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收货人,确保货物到港后即可顺利提货。
重要提示
所有通过海运出口至苏丹港的货物——包括普通货、散货以及大型车辆、工程机械等——均须在出运前取得有效的ACD编号。出口商、船公司及货代三方对此负有连带责任。
ACD证书须在装货港提前办理完毕,且其编号须清晰标注于提单之上。
若逾期未能完成申报,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且无法重启,届时无法补办证书,货物将在苏丹目的港无法清关。由此引发的退运费用、货物被处置等风险及损失,全部由货主自行承担。